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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非法扣除。 2.克服去除。
(1).非法扣除。《元典章·户部七·追征》:“其有侵欺、借贷、克除、冒名支请,事发到官,已未承伏者罪遇原免,钱拟合徵给各主。” (2).克服去除。 茅盾 《虹》四:“她应该克除了这些弱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