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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毁谤和责罪。
毁谤和责罪。 唐 元稹 《叙奏》:“僭忝恩宠,无是之速者,遭罹谤咎,亦无是之甚者。” 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四编第一章第三节:“苟且因循,求免谤咎,那里还有功夫用心思为国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