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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古安南苗民互称对方之妻。 2.浙江江山一带称船妇。参见"同年妹"。
(1).古 安南 苗民互称对方之妻。 清 戴名世 《纪红苗事》:“﹝ 红苗 ﹞称官曰‘老皇帝’,称兵曰‘郎’,称民曰‘客’,相呼为‘同年’,呼其妇曰‘同年嫂’。” (2). 浙江 江山 一带称船妇。参见“ 同年妹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