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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致送钱财。
致送钱财。《管子·禁藏》:“能移无益之事,无补之费,通币行礼,而党必多,交必亲矣。”《史记·平原君虞卿列传》:“今臣为足下解负亲之攻,开关通币,齐交 韩 魏 ,至来年而王独取攻於 秦 ,此王之所以事 秦 必在 韩 魏 之后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