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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免除现职﹐改任他职。 2.革除和修改。
(1).免除现职,改任他职。《资治通鉴·唐宪宗元和十四年》:“ 弘正 闻之,笑曰:‘是闻除改,登即行矣,何能为哉!’” 胡三省 注:“除改,谓除书改授他镇。” (2).革除和修改。 宋 曾巩 《论中书录黄画黄舍人不书检札子》:“然向来书检已连除改因依,况除改因依,参於典故,即无舍人不得预闻之理。” 宋 丁谓 《丁晋公谈录》:“朝廷每有除改,外面多谤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