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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核定应试人的等第。 2.谓考核官吏的治绩﹐以定升转。
(1).核定应试人的等第。《南齐书·谢超宗传》:“都令史 骆宰 议,策秀才考格,五问并得为上,四、三为中,二为下,一不合与第。” (2).谓考核官吏的治绩,以定升转。 北魏 萧宝夤 《论考绩表》:“其内外考格,裁非庸管,乞求博议,以为画一。”《通典·选举三》:“ 景明 以来考格,三年成一考,转一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