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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南北朝官职签帅和省事的并称。
南北朝 官职签帅和省事的并称。 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涉务》:“至於臺阁令史,主书监帅、诸王籤省,并晓习吏用。” 卢文弨 补注:“籤谓籤帅,省谓省事。自主书监帅以下,名位卑微,志故不载,而时见於列传中。”参见“ 籤帅 ”、“ 省2事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