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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谓平反冤狱,使受屈将死的犯人得以存活。
谓平反冤狱,使受屈将死的犯人得以存活。 汉 赵岐 《三辅决录》卷二:“﹝ 何比干 ﹞为 汝阴县 狱吏法曹掾,平活数千人。”《新唐书·方伎传·严善思》:“方酷吏构大狱,以 善思 为详审,使平活八百餘人,原千餘姓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