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必丹jiǎ bì dān
英语captain音译。犹首领。用以称呼将校级军官及商船船长。 荷兰 之殖民地内, 华 人为官吏,专司诉讼租税等 华 侨事务而无预政实权者,亦称“ 甲必丹 ”。 清 薛福成 《出使四国日记·光绪十六年六月三十日》:“ 荷 择其贤能者为马腰甲必丹等官,专理 华 人事务,而审断权仍操自 荷 人。” 清 邹容 《革命军》第五章:“内地还有甲必丹,收赋治狱荣巍巍, 满 奴作了作洋奴,奴性相传入脑胚。” 龚翼星 《光复军志·党会》:“ 榜甲 全岛八港,港一甲必丹,皆 华 人为之,以领 华 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