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- -
1.阿附曲从。
阿附曲从。《汉书·循吏传·黄霸》:“守丞相长史,坐公卿大议廷中知 长信 少府 夏侯胜 非议詔书大不敬, 霸 阿从不举劾,皆下廷尉,繫狱当死。”《汉书·外戚传下·孝成赵皇后》:“事不当时固争,防祸於未然,各随指阿从,以求容媚。”《资治通鉴·唐太宗贞观四年》:“﹝上﹞因敕百司:‘自今詔敕行下有未便者,皆应执奏,毋得阿从,不尽己意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