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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犹行赏。
犹行赏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命相布德和令,行庆施惠,下及兆民。” 郑玄 注:“庆谓休其善也。” 唐 元稹 《令狐楚等加阶制》:“既当行庆之恩,宜用加崇之典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太宗至道二年》:“先是郊祀行庆,中外官吏皆进秩, 準 ( 寇準 )遂率意轻重,其素所喜者多得臺省清秩,所恶及不知者即叙退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