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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互相接纳。 2.相继,交替。
(1).互相接纳。《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》:“令五家为比,使之相保;五比为閭,使之相受。” 郑玄 注:“受者,宅舍有故,相受寄託也。” 贾公彦 疏:“相受者,閭胥使二十五家有宅舍破损者受寄託。” (2).相继,交替。 汉 董仲舒 《春秋繁露·官制象天》:“天有四时,每一时有三月,三四十二,十二月相受而岁数终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