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- -
1.存恤录用。 2.收录﹑载录。
(1).存恤录用。《后汉书·李燮传》:“十餘年閒, 梁冀 既诛而灾眚屡见。明年,史官上言宜有赦令,又当存録大臣冤死者子孙。”《三国志·蜀志·刘璋传》:“ 璋 復遣别驾 张松 诣 曹公 , 曹公 时已定 荆州 ,走 先主 ,不復存録 松 , 松 以此怨。” 北周 庾信 《谢滕王集序启》:“圣慈怜愍,遂垂存録。” (2).收录、载录。《三国志·蜀志·诸葛亮传论》:“ 亮 毗佐危国,负阻不宾,然犹存録其言,耻善有遗,诚是大 晋 光明至德,泽被无疆,自古以来,未之有伦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