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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编纂国史的机构。汉称著作东观,晋为著作省,唐改称史馆,宋沿用,隶属崇文院,金始置国史院,元置翰林国史院,明以翰林院统领修史事务,清及民国改名为国史馆。
编纂国史的机构。 汉 称著作东观, 晋 为著作省, 唐 改称史馆, 宋 沿用,隶属崇文院, 金 始置国史院, 元 置翰林国史院, 明 以翰林院统领修史事务, 清 及 民国 改名为国史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