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- -
1.古代木制的契据。
古代木制的契据。 郭沫若 《中国史稿》第三编第一章第一节:“地方官吏要定期向国王报告政令执行情况和民户税收数字,把一年税收预算数字写在木券上,剖而为二,王执右券,官吏执左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