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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赏赐慰劳。
赏赐慰劳。《梁书·武帝纪中》:“八年春正月辛巳,舆驾亲祠南郊,赦天下,内外文武各赐劳一年。”《明史·职官志二》:“若詔与赦,则用‘皇帝之宝’;册封、赐劳,则用‘皇帝行宝’……‘天子行宝’,以封外国及赐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