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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安抚招纳。 2.抚慰结纳。
(1).安抚招纳。《三国志·吴志·步骘传》:“ 益州 大姓 雍闓 等杀 蜀 所署太守 正昂 ,与 燮 相闻,求欲内附。 騭 因承制遣使宣恩抚纳。” 宋 范仲淹 《奏陕西河北攻守等策》:“彼不背盟,我则抚纳。”《明史·汪广洋传》:“以 广洋 廉明持重,命理行省,抚纳新附,民甚安之。” (2).抚慰结纳。《晋书·周访传》:“善於抚纳,士众皆为致死。”《周书·梁椿传》:“ 椿 性果毅,善于抚纳,所获赏物,分赐麾下,故每践敌场,咸得其死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