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- -
泰、甚:过分。适可而止,不可过分。
去其过甚。谓事宜适中。语本《老子》:“天下神器不可为也。为者败之,执者失之……是以圣人去甚、去奢、去泰。” 唐 刘知几 《史通·世家》:“ 梁 主勅撰《通史》,定为 吴 蜀 世家,持彼僭君,比诸列国,去太去甚,其得折中之规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