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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贤明的地方官。
贤明的地方官。 唐 刘禹锡 《武陵观火诗》:“贤守恤人瘼,临烟驻驪驹。” 宋 苏轼 《又次韵二守同访新居》:“拔薤已观贤守政,折蔬聊慰故人心。”《宋史·食货志上六》:“ 乾道 间,郡有米斗直五六百钱者, 孝宗 闻之,即罢其守,更用贤守,此今日所当法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