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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犹总计。
犹总计。《周礼·天官·司会》“凡在书契版图者之贰” 汉 郑玄 注:“书,谓簿书;契,其最凡也。” 贾公彦 疏:“最凡,谓计要之多少以为契要。”《汉书·西域传下》:“最凡国五十。” 汉 荀悦 《申鉴·时事》:“最凡有二十一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