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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宋代收养弃婴的机构。
宋 代收养弃婴的机构。《说郛》卷十九引 元 郑元祐 《遂昌山樵杂录·激赏慈幼》:“ 宋 京畿各郡门有激赏库,有慈幼局……贫家子多,輒厌之,故不育,乃许其抱至局,书生年月日时,局有乳媪鞠育之。” 明 丘濬 《大学衍义补·固邦本·愍民之穷》:“ 淳祐 七年,创慈幼局,应遗弃小儿,民间有愿收养者,官为倩贫妇就局乳视,官给钱米如令。”近代有类似机构,称“慈幼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