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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继承。 2.指祝融所作之乐。
(1).继承。 汉 班固 《白虎通·号》:“谓之 祝融 何?祝者属也,融者续也,言能属续 三皇 之道而行之,故谓 祝融 也。” (2).指 祝融 所作之乐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司乐》“以乐舞教国子” 唐 贾公彦 疏:“案《孝经纬》云:‘…… 祝融 之乐曰《属续》。’”《史记·乐书》 唐 司马贞 述赞:“乐之所兴,在乎防欲。陶心畅志,舞手蹈足。 舜 曰《簫韶》, 融 称《属续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