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- -
1.中旬逢丁之日。 2.年满十六以上,十七以下的男子。
(1).中旬逢丁之日。《吕氏春秋·仲春》:“中丁,又命乐正入学习乐。” 高诱 注:“中丁,中旬丁日。”《元史·祭祀志五》:“ 宣圣 庙……其乐用登歌。其日用春秋二仲月上丁,有故改用中丁。” (2).年满十六以上,十七以下的男子。《文献通考·户口一》:“ 北齐 武成清河 三年,乃令男子十八以上,六十以下为丁,十六以上,十七以下为中丁。” 唐 白居易 《东南行一百韵》:“大道全生棘,中丁尽执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