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- -
1.通过书信商量。
通过书信商量。 清 曾纪泽 《奏抵上海随带人员疏》:“如到该国后察看情形,事浮於人,不敷差遣,臣当函商总理衙门王大臣等再行添派。” 孙中山 《命陆军部海军部统一长江水师编制委任妥员令》:“兵士等往返函商,若不禀请设一统一机关,漫无所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