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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县级行政单位执行公务的处所。
县级行政单位执行公务的处所。 清 叶廷琯 《吹网录·泰山秦篆十字残石》:“ 秦 李斯 篆书,在 泰山 顶 玉女池 上……后人摹刻 岱庙 ,邑人 聂剑光 又勒於县署土地祠。” 毛泽东 《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》:“凡事取决于县长和革命民众团体的联合会议。这种会议,由县长召集,在县署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