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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百姓居住之所。 2.民家﹐民房。
(1).百姓居住之所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凡居民,量地以制邑,度地以居民。地邑民居,必参相得也。”《管子·小匡》:“民居定矣,事已成矣。”《东周列国志》第十一回:“今东郊被 宋 兵残破,民居未復。” (2).民家,民房。 北魏 郦道元 《水经注·泗水》:“左右民居,识其将漏,预以木为曲洑,约障穴口,鱼鳖暴鳞不可胜载矣。”《新唐书·五行志一》:“ 开成 二年六月, 徐州 火,延烧民居三百餘家。”《明史·五行志一》:“ 番禺 、 南海 风雷大作,飞雹交下,坏民居万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