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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亦作"七事子"。亦作"七事家"。 2.犹言七处,七块。
亦作“ 七事子 ”。亦作“ 七事家 ”。 犹言七处,七块。 元 马致远 《青衫泪》第一折:“若信着俺当家老妳妳,把惜花心七事儿分开。” 元 无名氏 《争报恩》第四折:“把这厮剐割的七事子,判了个十分罪。” 元 李致远 《还牢末》第四折:“毕竟是行短的天教败,少不得将你心肝百叶做七事家分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