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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犹俸给。
犹俸给。《南齐书·武帝纪》:“诸大夫年秩隆重,禄力殊薄,岂所谓下车惟旧,趋桥敬老。可增俸,详给见役。”《北齐书·魏收传》:“﹝ 天保 ﹞四年,除 魏 尹,故优以禄力,专在史阁,不知郡事。”《北史·崔宽传》:“时官无禄力,唯取给於人, 宽 善抚纳,招致礼遗,大有取受,而与之者无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