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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政绩考列上等。
政绩考列上等。《旧唐书·职官志二》:“凡承旨撰集文章,校理经籍,月终则进课于内,岁终则考最于外。”按,古代考核政绩军功,上等曰“最”,下等曰“殿”。 唐 制,凡考课有二十七最。 明 李东阳 《长沙府推官致仕王公墓铭》:“ 璽 既考最,封及其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