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- -
1.谓以捐税差役骚扰百姓。
谓以捐税差役骚扰百姓。 宋 周密 《癸辛杂识后集·先君出宰》:“未几值 慈明太后 上仙,应办梓宫百色之冗,先子优为之,略无科扰。”《元典章·圣政一·抚军士》:“仍禁约管军官奥鲁官吏毋得非理科扰。”《醒世姻缘传》第十七回:“不许科扰百姓,这是朝廷浩荡之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