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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语新语.赏誉》"少为王敦所叹"刘孝标注引《晋阳秋》:"刘琨与亲旧书曰:'吾枕戈待旦,志枭逆虏,常恐祖生先吾箸鞭耳。'"后因以"先鞭"为先行﹑占先的典实。
[take precedence] 占先一着 常恐祖生先吾着鞭。——《晋书·刘琨传》 逢时当自取,有尔欲先鞭。——高适《别韦兵曹》 首着先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