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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回归的老百姓。 2.犹还俗。 3.还给百姓。
(1).回归的老百姓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卫觊传》:“时四方大有还民, 关中 诸将多引为部曲。” (2).犹还俗。《魏书·释老志》:“或有不安寺舍,游止民间,乱道生过,皆由此等。若有犯者,脱服还民。”《周书·武帝纪上》:“丙子,初断佛道二教,经像悉毁,罢沙门、道士,并令还民。” (3).还给百姓。《南齐书·郁林王纪》:“公宜权禁,一以还民,关市征赋,务从优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