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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民众所承担的劳役。
民众所承担的劳役。《后汉书·杜诗传》:“﹝ 杜诗 ﹞迁 南阳 太守。性节俭而政治清平,以诛暴立威,善於计略,省爱民役。”《宋史·食货志上六》:“朝廷审定民役,差募兼行,斟酌补除,极为详备。” 清 恽敬 《三代因革论七》:“知官役之可减而苛扰之事除;知民役之可尽罢而海内皆乐业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