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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经册立为继承皇位的皇孙。
经册立为继承皇位的皇孙。《旧唐书·高宗纪下》:“戊午,立皇孙 重照 为皇太孙…… 王方庆 曰:‘按 周 礼,有嫡子无嫡孙。 汉 魏 已来,皇太子在,不立太孙,但封王耳。’” 前蜀 马鉴 《续事始》卷十:“ 晋 永康 元年,立 愍怀太子 第二子 临淮王 为皇太孙。”参见“ 皇孙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