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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逢到大赦。
逢到大赦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﹝ 马援 ﹞后为郡督邮,送囚至司命府,囚有重罪, 援 哀而纵之,遂亡命 北地 。遇赦,因留牧畜,宾客多归附者,遂役属数百家。” 唐 韩愈 《量移袁州酬张韶州》诗:“明时远逐事何如,遇赦移官罪未除。” 陈夔龙 《梦蕉亭杂记》卷一:“万一颁发赦詔后始行结案,机会一失,永无遇赦之日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