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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事物的条理:乐者,通伦理者也。也指有条理地安排部署:族大费广,生事未成,伦理颇亦劳心。 ②中国古代原指音乐的条理。后用来比喻封建社会父子、君臣、夫妇、长幼、朋友各类等级尊卑关系及其相应的道德规范。其义与人伦一词相同。“伦理”与“道德”一词有时通用,如“伦理关系”即“道德关系”。
(1).事物的条理。《礼记·乐记》:“凡音者,生於人心者也;乐者,通伦理者也。” 郑玄 注:“伦,犹类也。理,分也。” 宋 苏轼 《论给田募役状》:“每路一州,先次推行,令一州中略成伦理。一州既成伦理,一路便可推行。” 明 郑瑗 《井观琐言》卷一:“ 马迁 才豪,故叙事无伦理,又杂以俚语,不可为训。” (2).人伦道德之理,指人与人相处的各种道德准则。 汉 贾谊 《新书·时变》:“ 商君 违礼义,弃伦理。”《朱子语类》卷七二:“正家之道在於正伦理,篤恩义。” 明 谢镋 《四喜记·泥金报捷》:“弟先兄伦理非宜。” 冯雪峰 《苦力父子》:“他们也就常常表现了伦理的最高精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