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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清代内阁属署﹐专处理满文文件的缮写﹑校阅等事务。
清 代内阁属署,专处理满文文件的缮写、校阅等事务。《清会典·内阁·满本房》:“满本房:侍读学士, 满洲 二人;侍读, 满洲 四人。掌校閲 清 本。”注:“通本由汉本房繙 清 字后交满本房,中书缮写,侍读学士、侍读等详细校閲。” 清 阮葵生 《茶馀客话》卷一:“内阁办本,分为五堂。一满本房,满侍读学士统之。专司缮写 清 字,校正 清 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