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- -
1.众伴侣。 2.邪恶之众。 3.阴阳家认为最凶的方位。
(1).众伴侣。《易·渐》:“夫征不復,离羣丑也。”《诗·小雅·吉日》:“升彼大阜,从其羣丑。” 郑玄 笺:“丑,众也。田而升大阜,从禽兽之羣众也。” (2).邪恶之众。《后汉书·刘陶传》:“羣丑刑隶,芟刈小民。”《晋书·陶侃传》:“无征不剋,羣丑破灭。”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鬼哭》:“城破兵入,扫荡羣丑。” (3).阴阳家认为最凶的方位。《协纪辨方书·义例一》:“《蓬瀛书》曰:‘岁在四孟,太阴与大将军合於四仲,名曰羣丑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