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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汉代诸侯献给朝廷供祭祀之用的贡金。
汉 代诸侯献给朝廷供祭祀之用的贡金。《史记·平準书》:“至酎,少府省金,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。” 裴駰 集解引 如淳 曰:“《汉仪注》:王子为侯,侯岁以户口酎黄金於 汉 庙,皇帝临受献金以助祭。” 唐 元稹 《代曲江老人》诗:“酎金光照耀,奠璧綵璘玢。” 清 龚自珍 《汉朝儒生行》:“酎金失侯亦有命,人生那用多苦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