獭祭鱼tǎ jì yú
亦省作“ 獭祭 ”。
1.谓獭常捕鱼陈列水边,如同陈列供品祭祀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﹝孟春之月﹞东风解冻,蛰虫始振,鱼上冰,獭祭鱼,鸿雁来。”《吕氏春秋·孟春》:“鱼上冰,獭祭鱼。” 高诱 注:“獭獱,水禽也。取鲤鱼置水边,四面陈之,世谓之祭。” 宋 叶绍翁 《四朝闻见录·史越王青词》:“反本狐邱,寓诚獭祭。” 清 孙枝蔚 《老妻病愈设饼祭神》诗:“一点虔诚意,惟同獭祭鱼。”实际上因獭食鱼时必残杀和吃剩许多鱼,故有“獭祭”之说。 陆宗达 王宁 《古汉语词义答问·说“祭”字》:“‘祭’的本义应是‘残杀’,《大戴礼记·夏小正》、《礼记·月令》皆曰‘獭祭鱼’……獭性残,食鱼往往只吃一两口就抛掉,捕鱼能力又强,所以每食必抛掉许多吃剩的鱼。人们称堆积故实为‘獭祭’,即取堆积残余之意。”
(2).比喻罗列故实,堆砌成文。 宋 吴炯 《五总志》:“ 唐 李商隐 为文,多检閲书史,鳞次堆集左右,时谓为獭祭鱼。” 清 赵翼 《哭汪文端师》诗:“丛编勤獭祭,残卷剔蜗涎。” 清 梁绍壬 《两般秋雨盦随笔·毛西河》:“﹝ 毛西河 ﹞凡作诗文,必先罗书满前……﹝其夫人﹞曰:‘君等以 毛大可 为博学耶?渠作七言八句,亦须獭祭乃成。’” 闻一多 《龙凤》:“至于以凤比 孔子 的典故,也近在眼前,不知为什么从未成为词章家‘獭祭’的资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