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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麻绖与丧杖。服丧所用。
麻绖与丧杖。服丧所用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文帝纪》“大饗六军及 譙 父老百姓於邑东” 裴松之 注引 晋 孙盛 曰:“故虽三季之末,七雄之弊,犹未有废縗斩於旬朔之间,释麻杖於反哭之日者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