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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官名。周时为地官之属,位次遂大夫。遂有五县,县正掌一县政令征比。 2.官名。隋炀帝时,将县尉改为县正。
(1).官名。 周 时为地官之属,位次遂大夫。遂有五县,县正掌一县政令征比。《周礼·地官·县正》:“县正各掌其县之政令徵比。” (2).官名。 隋炀帝 时,将县尉改为县正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 煬帝 即位,多所改革……改郡赞务为丞,位在通守下,县尉为县正。” 宋 赵与时 《宾退录》卷三:“ 汉 长安 有四尉, 晋 洛阳 有六尉, 隋 改县尉为县正。”